一、服务内容:核发《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》
办事程序:受理――勘察现场、审阅图件――局长办公会初审、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审定
申报资料:
1、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
2、项目建议书
3、地形图
4、土地权属证明
5、消防、环保意见
承诺时限:
由市规划局审批的项目,在接到申请表及相关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,需报市政府审批的项目,时限一般为30个工作日,需进行公示的项目另加15日的公示期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、建设部《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》
收费标准:不收费
二、服务内容:核发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
办事程序:受理――勘察现场、审阅图件――局长办公会初审、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审定
申报资料:
1、建设用地申请表
2、年度投资计划
3、地形图
4、经批准的详细规划
5、消防、环保意见
承诺时限:
由市规划局审批的项目,在接到申请表及相关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,需报市政府审批的项目,时限一般为30个工作日,需进行公示的项目另加15日的公示期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、《山东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>办法》、山东省物价局《关于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函》(鲁价费发(2001)396号)
收费标准:甲级:2.1元/平方米,乙级:1.8元/平方米,丙级:1.5元/平方米
三、服务内容:核发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
办事程序:受理――勘察现场、审阅图件――局长办公会初审、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审定
申报资料:
1、建设工程申请表
2、年度投资计划
3、土地、房屋权属证明
4、经批准的详细规划
5、单体建筑效果图(不少于3个方案),总平面及平、立、剖面图
承诺时限:
由市规划局审批的项目,在接到申请表及相关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,需报市政府审批的项目,时限一般为30个工作日,需进行公示的项目另加15日的公示期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、《山东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>办法》、山东省物价局《关于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函》(鲁价费发(2001)396号)
收费标准:营业性用房及其他建筑:甲级:3.2元/平方米,乙级:2.9元/平方米,丙级:2.6元/平方米。工业厂房:甲级:2.6元/平方米,乙级:2.3元/平方米,丙级:2.0元/平方米。住宅:甲级:2.3元/平方米,乙级:2.0元/平方米,丙级:1.7元/平方米。铁路、道路和市政工程管线:甲级:0.1%,乙级:0.08%,丙级:0.06%(按工程概算总额)
四、服务内容:核发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》
办事程序:受理――勘察现场、审阅图件――局长办公会审定
申报资料:
1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
2、建设工程放线、验线测量记录表
3、批准的总平面图、设计方案及图纸
4、建设工程竣工图
5、消防、环保意见
承诺时限:
由市规划局审批的项目,在接到申请表及相关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,需报市政府审批的项目,时限一般为30个工作日,需进行公示的项目另加15日的公示期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、《山东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>办法》、《山东省临时建设、临时用地规划管理办法》
收费标准:不收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