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  务  指  南

一、服务内容:核发《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》

办事程序:受理――勘察现场、审阅图件――局长办公会初审、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审定

申报资料:

1、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

2、项目建议书

3、地形图

4、土地权属证明

5、消防、环保意见

承诺时限:

由市规划局审批的项目,在接到申请表及相关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,需报市政府审批的项目,时限一般为30个工作日,需进行公示的项目另加15日的公示期。

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、建设部《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》

收费标准:不收费

 

 

二、服务内容:核发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

  办事程序:受理――勘察现场、审阅图件――局长办公会初审、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审定

申报资料:

1、建设用地申请表

2、年度投资计划

3、地形图

4、经批准的详细规划

5、消防、环保意见

承诺时限:

由市规划局审批的项目,在接到申请表及相关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,需报市政府审批的项目,时限一般为30个工作日,需进行公示的项目另加15日的公示期。

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、《山东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>办法》、山东省物价局《关于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函》(鲁价费发(2001396号)

收费标准:甲级:2.1/平方米,乙级:1.8/平方米,丙级:1.5/平方米

 

 

三、服务内容:核发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

 办事程序:受理――勘察现场、审阅图件――局长办公会初审、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审定

申报资料:

1、建设工程申请表

2、年度投资计划

3、土地、房屋权属证明

4、经批准的详细规划

5、单体建筑效果图(不少于3个方案),总平面及平、立、剖面图

承诺时限:

由市规划局审批的项目,在接到申请表及相关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,需报市政府审批的项目,时限一般为30个工作日,需进行公示的项目另加15日的公示期。

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、《山东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>办法》、山东省物价局《关于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函》(鲁价费发(2001396号)

收费标准:营业性用房及其他建筑:甲级:3.2/平方米,乙级:2.9/平方米,丙级:2.6/平方米。工业厂房:甲级:2.6/平方米,乙级:2.3/平方米,丙级:2.0/平方米。住宅:甲级:2.3/平方米,乙级:2.0/平方米,丙级:1.7/平方米。铁路、道路和市政工程管线:甲级:0.1%,乙级:0.08%,丙级:0.06%(按工程概算总额)

 

 

四、服务内容:核发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》

 办事程序:受理――勘察现场、审阅图件――局长办公会审定

申报资料:

1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

2、建设工程放线、验线测量记录表

3、批准的总平面图、设计方案及图纸

4、建设工程竣工图

5、消防、环保意见

承诺时限:

由市规划局审批的项目,在接到申请表及相关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,需报市政府审批的项目,时限一般为30个工作日,需进行公示的项目另加15日的公示期。

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、《山东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>办法》、《山东省临时建设、临时用地规划管理办法》

收费标准:不收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