邹城市规划局内设机构和职责

     邹城市规划局内设人事秘书科、规划用地科、规划管理科、规划监察科四个股级内部机构,辖邹城市城镇规划技术服务站。

  人事秘书科职责

1、负责局机关的日常政务、事务工作的组织和对外联络;催办、协调局机关各科室的工作。

2、负责机关管理和接待、后勤工作。

3、负责全局文秘档案,机要文件处理,起草局重要文稿,管理局公用印章,组织安排重要会议,做好会议记录。

4、负责督查和信访工作,组织办理人大议案、建议和政协提案。

5、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人事、工资、考核工作;负责计划生育,工、青、妇工作。

6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工作。

7、负责建设工程、市政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

8、负责车辆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。

9、负责做好机关财务工作。

10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  规划用地科职责

1、负责各类建设用地、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勘察、组织报批工作。

2、负责确定各类建设用地的性质、位置、界限;负责各类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制定工作。

3、审查各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。

4、负责筹备规划委员会会议。

5、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。

6、负责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费用的收缴工作。

7、负责行政审批大厅的本局工作。

  8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  规划建设科职责

1、负责各类规划的编制、报批工作;指导乡镇规划编制工作。

2、负责城区内户外广告、霓虹灯、大型广告牌等设施的选址管理工作。

3、负责各类建设工程的定位、放线工作。

4、协助监察科搞好规划执法监察工作

  5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  规划监察科职责

1、负责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;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。

2、负责城市勘察、测量工作。

3、负责全市设计管理工作和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工作;管理规划设计市场。

4、组织城市规划区内重点建设工程、大型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设计方案的评审和招标管理工作。

5、审查市政工程和各类管线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。

6、负责统计工作。

7、负责规划执法监察和规划效能监察工作。

8、负责行政复议工作

  9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  邹城市城镇规划技术服务站职责:对建设单位和个人提供建设项目的现场踏勘、选址、定点,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技术材料,规划设计方案的论证比选,建设项目的验线、复验,规划建设项目档案存储检索等技术服务。